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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务公开制度 |
添加时间:2012-09-06 09:33:05 浏览次数:46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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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务公开工作制度
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水平,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,分别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。通过征求党小组意见,党支部讨论确定公开目录、公开内容,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 方案。
二、公开内容
按照依法公开、真实可信的要求,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、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、容易出现以权谋私、滋生腐败、引发不公的 事项,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,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。
1、党组织重大决策、决定、决议的酝酿、拟定、出台及落实情况。
2、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。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,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、问题整 改情况,领导干部述廉情况,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。
3、干部制度执行情况。干部考察预告、任前公示、竞聘上岗、奖惩情况等公开事项。
4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。领导干部购建房、办理婚丧喜庆事宜、子女出国学习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,执行不准收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,使用招待费情况。
5、组织建设情况。党员发展情况,入党积极分子情况,民主评议党员、党费收缴情况等:
6、考核情况。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。
7、监督情况;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,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、制度化的具体办、法和措施。
8、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,组织、党员或职工点题要求公开的事项。
三、公开程序
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拟公开事项,承办科室负责搜集整理公开内容形成公开资料,上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定,并有监督小组复核后,按照既定的公开方式进行公开。
四、公开时间和形式
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,常规性工作、重大决策、目标任务常年公开,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,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,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。
对外公开可采取公开栏、电子显示屏、网站等形式公开,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,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、文件、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。
五、征求意见和反馈
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党员职工意见及建议,并及时整改和反馈。公开内容及意见、建议整理归档备查。
六、监督与考核
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,切实搞好公开公示,要聘请监督员,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,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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